打出“组合拳”全力推进警辅人员改革工作

来源:本网访问量:-发布时间:2020-10-26

      清远市财政局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积极投身到平安清远创建活动中,落实警辅人员专项工作经费,大力推动警辅人员改革,既提升辅警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以及凝聚力、战斗力,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。

  一是全力保障,落实警务辅助人员专项工作经费。结合当前的财力水平,参照有关地市对警辅人员经费的安排,市财政按6.5万元/人的标准计算,2020-2022年逐年提高相关经费安排额度:2020年按3900万元安排(600人);2021年按4225万元(650人)安排;2022年按4550万元(700人)安排,由市公安局在此包干经费限额内按需招录,统筹用于警辅人员的各项支出。实施改革后,警辅人员人均经费标准较此前提高16.07%,2022年安排的预算资金是2019年的2.13倍,警辅人员专项经费较大幅度提高,经费保障力度得以加强。

  二是结合实际,薪酬结构和待遇项目既规范又灵活。打破以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职称、学历这种较固化、单一的薪酬计算模式,警辅人员薪酬结构和待遇项目在符合省有关规定的框架下,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情况,实行分类分级分档次管理。例如,划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,并按照规定工作年限,结合学历、专业技术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项目综合评定层级,层级之上也有相应档次。通过建立这样科学的动态薪酬体系,激发了警辅人员工作的积极性,经费使用也更为科学和合理。

  三是强化管理,配合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机制。按照省的文件要求,形成“市公安局负责,市人社局、市委编办、市财政局协同配合”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机制。市财政局切实配合市公安局、市人社局从管理改革原则、改革对象、岗位设置、薪酬待遇等方面规划设计,下一步建议结合岗位性质、专业资质、劳动强度、工作环境等因素强化管理。

  通过这一系列的组合拳,使得公安部门的“临时工、聘员、购买服务人员”顺利向“清远公安辅警”身份转变,从制度上真正落实“辅警也是建设平安清远的一支重要队伍”,以及“辅警也是警”的理念。



  (市局行政政法科 供稿)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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